2016长春高新区招207名中高级人才公告
为全面了解高新区企业中高级人才需求的基本情况,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扶持企业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中高层次人才,深入贯彻落实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相关政策,加快高新区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自3月初以来,中心以我区先进装备制造、生物与医药、光电子、精优食品加工、高端生产性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六大主导产业为重点,开展了高新区2016年度中高级人才需求调查,具体人才需求岗位及要求请查看附件。
有意应聘人员请将简历发至ccgxrc@126.com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wy.com/kszx/jilinzhaokao/2016/0428/26330.html
2016东北农业大学招117人公告
东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农、工、理、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入选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学校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普通高等农业院校,知名教育家、哈尔滨市第一任市长刘达为学校第一任院长。建校以来,先后隶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国家高等教育部、国家农业部、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1981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院校,1994年与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东北农业大学。
学校设有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群,10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农业科学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前1%。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现有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1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44人,其中教授312人、副教授452人;具有博士学位者712人,具有硕士学位者557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万人计划”入选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5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4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0人、讲座教授3人,青年“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博士生导师175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52人,其中研究生3690人、本科生24157人、外国留学生205人,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教育部、农业部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个,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个;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提名4篇。学校是国家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设有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至今已累计培养各级各类学生20多万人,其中既有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的“创新型”人才,也有一批遍布全国的“复合型”人才,更有一大批活跃在黑龙江省和全国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区域试验站、4个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设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是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首批建设院校之一。建校至今,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300多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30项;先后8次获得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和重大科技效益奖,18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3次获得黑龙江省“振兴经济奖”,2次获得黑龙江省“粮食生产贡献奖”,并被授予黑龙江省“小康建设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设有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大学校长论坛中方秘书处单位。建校至今,已先后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等国家的60多所高校及科研单位建立了联系,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初步形成了“以东北亚为主、博采众长”的国际交流特色。
学校占地面积49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为首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主办期刊《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英文版)》《中国马铃薯》《饲料博览》《中国乳品工业》《乳品与人类》《农业经济与管理》《大豆科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998年、2013年先后2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03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11年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012年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14年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
新时期的东北农业大学,将紧紧抓住国家“教育优先发展”和黑龙江省建设“高教强省”的有利时机,继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弘扬“勤奋、求实、奉献、创新”的校风,满怀信心地向着“国际知名、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具有我国北方现代农业特色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和开放式”的高水平农业大学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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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2016年师资补充计划.xls
东北农业大学应聘登记表.doc
东北农业大学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
联系人:宰老师,电话:0451-55190518; 刘老师,电话:0451-55190332;
简历接收邮箱:dbnydxrsc@163.com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共发送至简历接收专用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应聘**学院+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如:应聘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博士+江南大学+李XX+高校人才网。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wy.com/kszx/heilongjiangzhaokao/2016/0428/26329.html
2016齐齐哈尔事业单位招125名名校优生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6年齐齐哈尔市招聘“名校优生”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办理关系等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齐齐哈尔市委“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数量
计划引进44名“名校优生”进入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81名“名校优生”进入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2016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需是国家“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均就读于同等层次的学校,并取得学士学位。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需是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可放宽为在本科和研究生有一个阶段就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并取得学士学位。
以上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暑期毕业,不含预科生、“三表生”、艺体特招生(报考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群众艺术馆等特殊需要岗位除外)和从高职高专考入等学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所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专业类别等其它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6、校、院(系)学生会等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报名结束时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曾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和录用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2016年4月28日至5月12日期间登录“齐齐哈尔先锋网”(http://www.hcdjw.gov.cn/),下载填写《2016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6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人员名册》(附件3)和《与考生相关人员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各一份。报名邮箱、联系人、咨询电话具体情况见《2016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5)。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以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须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或有隐瞒情况、信息不实及其他欺骗组织行为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岗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初审分别由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告知;对审查不合格的及时通知本人。
(三)考试考察。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组织相关考试,考试结束后对入闱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人格类型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向学生所在院系发函,书面了解人选的“德行”表现。主要函询专业知识水平、思想政治素质、是否遵守校规校纪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与考生本人、父母、辅导员、同寝室友、导师或相关同学、学生干部等“六类必谈人员”进行沟通,重点与考生父母进行网络面谈,主要了解考生的成长历程、性格特点、主要优缺点、父母意愿或期望等(网络面谈的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需要也可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对报名人员做出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据实提出引进建议意见,形成综合报告,对面试人选进行比较分析,并说明拟聘理由。
(四)体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6),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协议》由双方及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各执一份。
(六)办理关系。按照管理权限,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派遣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发放《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聘用通知书》,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逾期无故不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凡被确定为我市“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按照专业对口和相关相近原则,安排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试用期一年。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职称评定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它相关待遇。
(二)考核激励。“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按照管理权限,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参照乡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具备提拔条件的优先培养和使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协议。
(三)培养使用。比照后备干部培养管理,优先安排培训和挂职锻炼、承担急、难、新工作任务,可按后备干部参与竞争性选拔和推荐,特别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或纳入我市各级相关专业的领军人才梯队进行重点培养。也可参加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支持鼓励报考我市管理的公务员岗位,一经录用即作为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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